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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实控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属于地方国资委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611245·74万股,占总股本的47·78%。
公司实控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,属于地方政府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140305·35万股,占总股本的71·66%。
公司实控人为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属于地方国资委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21751·4万股,占总股本的30·0339%。
公司实控人为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属于地方国资委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30772·7万股,占总股本的14·09%。
公司实控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属于地方国资委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165268·77万股,占总股本的47·12%。
公司实控人为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属于地方国资委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29635·6万股,占总股本的38%。
公司实控人为合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属于地方国资委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18672·2万股,占总股本的30·41%。
公司实控人为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属于地方国资委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9764·83万股,占总股本的22·134%。
公司实控人为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属于地方国资委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24057·95万股,占总股本的26·8511%。
公司实控人为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属于地方国资委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51843·69万股,占总股本的43·6014%。
公司实控人为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属于地方国资委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79703·95万股,占总股本的39·7301%。
公司实控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属于地方国资委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71535·97万股,占总股本的33·99%。
公司实控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属于地方国资委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2858·64万股,占总股本的25·828%。
公司实控人为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属于地方国资委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98376·25万股,占总股本的18·564%。
公司实控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属于地方国资委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28161·03万股,占总股本的31·617%。
公司实控人为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属于地方国资委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26525·07万股,占总股本的47·3%。
公司实控人为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属于地方国资委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160545·15万股,占总股本的59·61%。
公司实控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属于地方国资委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55169·4万股,占总股本的32·14%。
公司实控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属于地方国资委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21919·5万股,占总股本的26·4404%。
公司实控人为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属于地方国资委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128621·83万股,占总股本的56·74%。
公司实控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属于地方国资委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5508·19万股,占总股本的5·8628%。
公司实控人为合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属于地方国资委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47675·37万股,占总股本的59·35%。
公司实控人为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属于地方国资委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154648·58万股,占总股本的32·9203%。
公司实控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属于地方国资委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124140·32万股,占总股本的28·4479%。
公司实控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属于地方国资委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52461·83万股,占总股本的31·63%。
公司实控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,属于地方政府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42100·45万股,占总股本的62·09%。
公司实控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属于地方国资委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3360万股,占总股本的30%。
公司实控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属于地方国资委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22701·57万股,占总股本的46·2844%。
公司实控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属于地方国资委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211919·76万股,占总股本的54·5305%。
公司实控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属于地方国资委,其最终持有公司股票65952·27万股,占总股本的54·96%。